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 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

2018-03-16

各二级学院、部门,校直各单位:

国家汉办已于近日启动2018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推荐工作。根据《关于组织2018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 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报名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外处函〔201819号)精神,现通知如下 :

    一、推荐时间

  即日起至325日。

    二、岗位需求

  具体要求请登录http://kzxyshizi.hanban.org查询。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188月,任期一般为2学年。

    三、申请条件

    1.热爱祖国,理想信念坚定,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,为人师表、爱岗敬业、诚信友善、有团队合作精神,组织纪律性强。

    2.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的在职教师。

    3.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对外汉语、中文、外语、教育、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。年龄一般在55周岁(含)以下,身心健康。俄、法、德、西等非通用语种教师年龄可在58岁(含)以下,身心健康。

    4.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、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。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、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。

    5.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(含)以上水平,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。

    6.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。

    四、推荐程序

    (一)提交材料

    1.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,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。申请人须登录http://kzxyshizi.hanban.org进行网上注册。填写后,下载打印纸质表格《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》,提交学校进行审核。

    2.学校为教师出具推荐信,如实对其政治思想、教学能力、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,推荐信加盖学校公章及签字后以密封的形式提交(封口处盖章,信封上写上被推荐人姓名)。

    (二)单位审核

1.学校审核通过教师提交的申请表后,由主管校长在“单位审核意见”栏内签署意见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。

2.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汇总报名人选材料后报送省教育厅国际处。

五、报送时间

 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于2018325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省教育厅国际处,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省教育厅国际处邮箱。

    六、选拔考试

  推荐人选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。考试为面试,主要考查专业知识、教学技能、跨文化能力、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。时间暂定于42122日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
    七、录取培训

 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,确定录取人员。被录取教师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,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
    八、派出待遇

  教师待遇根据《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》(财教〔2011194号)文件执行。

  请各单位根据鲁教外处函〔201819号精神,积极组织开展推荐工作,确保推荐人选质量,并于2018321日前统一将相关材料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(办公北楼411)。

联系人:李军

联系电话:3194976(内线:88976

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人事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316



附件:关于组织2018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 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报名工作的通知.pdf